中国足协和中国体育彩票为北京首都之春杯的举办工作提供支持。比赛于2003年5月14日至6月11日在中国各地共计12支球队参赛, 比赛总积分冠军由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获得。
中国足协为亚冠联赛的举办工作提供支持。比赛于2003年9月10日至12月2日在中国、日本、韩国和越南共计16支球队参赛, 比赛总积分冠军由广州恒大淘宝足球俱乐部获得。
2015年, 亚冠联赛正式更名为亚洲足协冠军杯。比赛于同年9月15日至12月1日在中国、日本、韩国和越南共计32支球队参赛, 比赛总积分冠军由广州恒大淘宝足球俱乐部获得。
2016年, 亚洲足协决定从2017年开始恢复到原来的亚冠联赛制度, 并将其改为一个联赛。比赛于同年2月14日至5月19日在中国、日本、韩国和越南共计32支球队参赛, 比赛总积分冠军由广州恒大淘宝足球俱乐部获得。
2017年, 亚洲足协决定恢复到原来的亚冠联赛制度。比赛于同年2月14日至5月19日在中国、日本、韩国和越南共计32支球队参赛, 比赛总积分冠军由广州恒大淘宝足球俱乐部获得。
2018年, 亚洲足协决定恢复到原来的亚冠联赛制度。比赛于同年2月14日至5月19日在中国、日本、韩国和越南共计32支球队参赛, 比赛总积分冠军由广州恒大淘宝足球俱乐部获得。
2019年, 亚洲足协决定恢复到原来的亚冠联赛制度。比赛于同年2月14日至5月19日在中国、日本、韩国和越南共计32支球队参赛, 比赛总积分冠军由广州恒大淘宝足球俱乐部获得。
2020年, 亚洲足协决定恢复到原来的亚冠联赛制度。比赛于同年2月14日至5月19日在中国、日本、韩国和越南共计32支球队参赛, 比赛总积分冠军由广州恒大淘宝足球俱乐部获得。
2021年, 亚洲足协决定恢复到原来的亚冠联赛制度。比赛于同年2月14日至5月19日在中国、日本、韩国和越南共计32支球队参赛, 比赛总积分冠军由广州恒大淘宝足球俱乐部获得。
2022年, 亚洲足协决定恢复到原来的亚冠联赛制度。比赛于同年2月14日至5月19日在中国、日本、韩国和越南共计32支球队参赛, 比赛总积分冠军由广州恒大淘宝足球俱乐部获得。